(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)2026年8月4日,本网获悉:锡安教会案将于2026年8月10日至11日召开庭前会议,8月14日至18日公开开庭审理。
据家属反映,部分律师近日才收到厚达300卷的案卷,尚未完成阅卷,也未获充分时间申请调查取证。法院在庭前会议前即确定庭审日期,引发对程序公正及辩护权保障的担忧。
“10·9”锡安教案截至目前,仍有8位锡安教会的牧者同工被羁押在广西北海市第一、第二看守所,面临“诈骗罪”、“非法经营罪”的不实刑事指控。
案件于2026年6月18日被移送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2026年7月17日,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,案件在辩护律师毫不知情,未给予辩护意见的情况下,被突然起诉至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。
根据起诉书,王林、高颖佳、尹会彬、王聪、刘桢彬、林书铖被指控“共同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”,称其“开展非法宗教活动,骗取信徒的‘奉献金’人民币1000余万元”。
王林、汪中、吴秋雨被指控“共同故意实施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”,称其“自2020年至2025年,未经许可利用信息网络非法销售涉宗教等内容的‘课程包’,收取非法经营款200余万元。”
起诉书进一步指控“王林在诈骗、非法经营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,高颖佳、尹会彬在共同诈骗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,其他人是从犯。”
办案部门把教会牧养中的奉献、牧者供养和内部宗教教育列入刑事案件,相当于把中国家庭教会长期存在的宗教活动刑事化。这不仅是对中国宪法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的公然践踏。起诉书中声称有被害人、证人的陈述。实为部分信徒受到办案人员误导甚至胁迫,以至在恐慌中提供了不实的证言。这些信徒愿意重新作证,说明教会没有欺骗他们,也没有通过牧养使他们遭受经济损失。不仅如此,锡安教会的众多会友和锡安圣经学院的许多学员皆可作证:奉献不是“诈骗”,圣经培训不是“非法经营”。
文章来源:维权网
本文转自:TNT时报





